
花大价钱承包荒山种树,临到采伐期,却被告知林地早就变成了公益林、保护区,自己竟完全不知情?人民日报曝光的三起承包林地权益受损事件引发热议,我们一件一件聊明白。
黑龙江尚志市村民承包荒坡种下近10万棵杨树,林权证明确写着用材林,待采伐时才被告知早已变成公益林,新树不能种、老树不能伐;山西阳高县村民投入上千万元承包近万亩荒山,同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入国有林地,不仅不让管护,部分林地还被置换给他人;河北蔚县一公司种下几十万棵树,因保护区调整,种好的树不让再管护,还发现“一块地竟有两份林权证”,法院已判决新证违法,可违法林权证至今未作废。
三件事有个共同点:当事人全都不知情,相关部门全都“踢皮球”。尚志林草局称变更经村镇同意,可镇村两级双双表示“没找到档案”“没收到材料”,大演“罗生门”;阳高县村民还拿着2016年乡政府出具的“纯属荒山荒坡”证明,谁承想2017年土地就变成了国有林地,讨说法只换来“管不了”“上面定的图斑”这类搪塞;河北小五台山保护区边界调整的10天公示期,竟包含除夕、大年初一等4天假期,连村支书都说:“谁大过年的看政府网站?”
当年这些承包人砸钱出力,将荒山荒坡种成了青山林海,闹到如今这个地步,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?依法依规把符合条件的林地划为自然保护区、公益林,本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好事,《森林法》和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也早已明确,涉及非国有林地的,应当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给予合理补偿。可有些基层部门执行起来偏偏走了样:不仅剥夺承包人知情权,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更是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让合法承包合同沦为废纸。这种“先斩后奏”甚至“斩而不奏”的粗暴操作,不仅让好政策变了味,酿成“前人种树,部门乘凉”的荒诞闹剧,更违背契约精神,透支政府公信力。
几十年的心血不能只换来一句“历史遗留问题”,公众愿意给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的时间,但这份宽容绝不是继续扯皮的挡箭牌。生态保护不是“一刀切”的借口,相关地方政府应尽快建立损失评估机制,给予承包人合理合规的补偿,对从上到下履职不力、推诿塞责的人员予以严肃问责。
请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,别让为绿水青山流汗的人,最后还要为维权流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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